第七节 门阀的兴废
从南北朝到唐,其间还有一大变,便是门阀阶级的破除。三代以前的社会,原是一种阶级制。看第一篇第九章第三节,便可以知道。春秋战国之际,虽说经过一次大变迁,毕竟这种阶级制的余波,是不能扫除净尽的。读史的人,都说九品中正之制,弄得“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然而做中正官的人,并不曾全操选举之权。不过朝廷要用人时,把他所品评的等第,来复核复核罢了。选举之权,毕竟还在州郡手里。郡国选举之制,不是魏晋以后才有的。以前虽没有九品中正之制,难道郡国选举,都是十分公正,不带一点阶级臭味的么?梁武帝时,沈约上疏,说:“顷自汉代,本无士庶之别。……庠序棋布,传经授受,学优而仕。始自乡邑,本于小吏干佐,方至文学功曹。积以岁月,乃得察举。……”可见汉朝的选举,自比魏晋以后公平;然而说毫无阶级臭味,是绝办不到的。这是绝不然的。不过不像魏晋南北朝这种盛法罢了。两晋南北朝时候,门阀阶级之严,是由于(一)有九品中正之制,替他维持。(二)则这时候,五胡乱华,汉人和胡人,血统上不免混淆。士大夫之家,就想高标门第,以自矜异。(三)则当晋室渡江之初,文明的重心,还在北方;北方的大族,初南迁的时候,也还有高自位置的思想;以后就成了一种风气。所谓大族,必须要标明了一个“郡望”,以明其本出何郡,就是魏晋以前,阶级制度并没有消除尽净的证据。倘使你在本籍,本没有特异于人之处,迁徙之后,又何必要特标出一个郡望来呢?这种阶级制度,是到唐中叶以后,才渐次破坏,经过了五代,然后消除净尽的。破坏这种制度的力量,要算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最大。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当郡国选举的时代,无论你怎样公正,无论怎样的注重于才德,这郡国所“荐举”或“拔擢试用”的人,总不得真正到社会的下层阶级里去找——固然也有例外的,然而总是例外。直到郡国选举的制度,变做了投牒自举。这时候,形式上固然还说是乡贡,然而既凭考试,这乡贡便是有名无实的话。被举的人(举人)和举他的人(州郡),其间才不发生关系。——无论什么人,向州郡投牒自列,州郡就不能不考试他;考试合格了,便不能不举他。把全国的人,都聚到京城里去考试,和他的本乡,相离得很远;考试防弊的制度,又一天严密似一天;在唐朝,还没有“糊名”“易书”“禁怀挟”等种种制度。考官还得以采取誉望;就和士子交通,也不干禁例的。但是从唐到清,考试的制度,是一天天往严密的一条路上走的;这是考试制度的进化。应考的人,和考他的人,也再不得发生关系。这样,全国的寒畯,才真和有特权的阶级,立于平等竞争的地位。所以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实在有破除阶级的大功,不可湮没的。向来读史的人,都说投牒自举,是个最坏的制度。其意,不过说这是“干进无耻”。其实不然。参与政治,是国民的一种义务,不单是权利。有服官的能力,因而被选举,因而服官,这是国民应享的权利,也就是国民应尽的义务。郡国选举和征辟……的时代,有了才德,固然可以被选举,被征辟的。倘使人家不来选你、征你、辟你,便如何?若在隋唐以后,便可以怀牒自列。所以唐以后的科举制,是给予国民以一种重大的公权。——实际上应试的人,志愿如何,另是一说。从法理上论,这一层道理,是颠扑不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