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斯泰洛齐一生的著作很多,主要有《隐士的黄昏》(1780年)、《林哈德与葛笃德》(1781-1787年)、《斯坦斯通信》(1799年)、《葛笃德怎样教育他的子女》(1800年)、《母子篇》(1818年)和《天鹅之歌》(1826年)等。
二、哲学观与和谐发展教育
受莱布尼兹的“单子”和“预成和谐”思想的影响,裴斯泰洛齐认为,人生来就蕴藏着各种能力和力量的萌芽,他们都渴望得到发展。他把人的心灵比作一块有纹路的大理石,认为这些纹路原来虽然不大清楚,但是适宜于雕刻成什么东西,却早已由先天的特性决定了。在裴斯泰洛齐看来,每个人生来都有天赋的潜能,都要求和可能得到发展。他认为,上帝创造的人有“心、脑、手”三种天赋具有的基本能力,其含义分别近似于“智力”的、“道德”的、“身体”的能力。因此,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促进人的一切天赋能力和力量的全面、和谐发展。”[20]
人的和谐发展是裴斯泰洛齐关于人的理想教育的目标。首先,他认为只有教育才能把人身上以暧昧状潜在的能力发掘出来。人的体育、智育和德育也应当是互相联系的和统一的,如果孤立地只考虑发展一种能力,将会损害和毁坏人的天性的均衡发展。因此,教育要考虑人的能力的全面和谐发展。其次,教育的作用在于把人性提升到更高的道德境界。在人性论方面,裴斯泰洛齐并不认为人的天性是尽善尽美、洁白无瑕的。他认为人有双重本性,即动物性和崇高性。前者指的是自我保护,及可能由此发展而来的损人利己、狡猾贪婪、残忍恶毒的品性,即动物性,是一种低级的天性;后者指的是人所独具的理性,包括追求真、善、美、自我完善、利他等德行,是一种高级的天性。教育的作用在于把低级天性往高级天性阶段提升,使人的各方面的发展更为和谐。再次,和谐发展还意味着社会和人的和谐。发展教育不仅在于促进个人的发展与完善,也在于推动社会和人类的进步完善。他强调人与社会是相互结合的,而不是对立的,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