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几句话时,一跃而起,看见了——不是他的索菲娅,不,也不是穿着华丽的服装要入苏丹的后宫的塞尔加西亚姑娘,都不是的。走过来的原来是莫莉·西格里姆,她手持叉耙,身上穿的也不是长袍,而是件很粗糙的麻布衬衣,而且也不是很干净,看起来湿湿的,还散发着汗臭的气味,分明是一天劳动的结果。我们的主人公手里拿着小刀,正准备(像我们前面说的那样)往树上刻索菲娅的名字,那姑娘走到跟前,笑着说:“少爷,我希望,你不至于把我宰了吧?”琼斯回答说:“你为什么想到我会宰了你?”莫莉说:“上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对我那么狠,这会儿就是杀了我也是对我大发慈悲了。”
接着,他们两个进行了一场谈判。但是我认为没有必要来叙述这段经过,故而从略。我只这样提一下就够了:他们谈了足足有一刻钟,谈完之后就一起躲到丛林深处去了。
也许,有些读者会觉得这件事未免不近人情,但是事实如此,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在琼斯看来,有一个女人总聊胜于无,而莫莉则可能觉得两个男人总比一个强些。汤姆目前的行为,除了上述的动机,读者也可以站在他的立场上替他多想想,他现在并不能完全自由地运用理性的神奇力量,而明达、庄重的人正是靠这种力量来克制自己狂放的情欲,拒绝那些被禁止的欢愉的。酒把琼斯这种能力完全剥夺了。他目前的情况是:如果理性出面加以干涉的话,即便仅仅是劝告一声,所得到的答复也会和多年前一个叫克里奥思特拉斯的人对一个傻瓜所做的答复一样。那个愚蠢的家伙问他:“喝醉了酒,你不觉得羞耻吗?”克里奥思特拉斯回答道:“你竟然来训斥一个醉酒的人,你难道不觉得羞耻吗?”说实在的,在国家的法庭上,醉酒绝不能作为犯罪的借口;但是在良心的法庭上,却大可以这么做的。因此,亚里士多德当推崇规定对酒后犯罪加倍处罚的匹塔库斯[3]法时,也承认制定这条法律时,对利弊的考虑多于对公道的考虑。假如有哪一种罪过可以因醉酒得到宽恕的话,那么琼斯先生目前所犯的罪过就可以作为一例。要是读者对这个题目确实很感兴趣或者认为探究起来足以增长见识的话,我倒完全可以搬弄一下自己在这方面的渊博学问。不过,为了照顾读者,我还是把我这份学问收起,回到我们的历史中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