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而论,在终极关怀的维度中,“圣人”是以象征的形式存在的。其存在的形态是,以象征的意义表现具有“道德”自觉、“道德”信念的主体。比如,文王、周公之所以被称为“圣人”,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具有“道德”自觉和“道德”信念,具有在整个社会中担当“道德”实践的责任和能力,而不是说他们本人就是“圣人”,这依然体现出象征性的意蕴。
当然,把“圣人”确立为一种象征意蕴的存在,并非否定“圣人”的意义,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圣人”是具有“道德”意蕴的象征性存在,才能够极大地提升“圣人”人格的存在意义,为在“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中每一位主体追求终极关怀提供可能、目标或支持。也就是说,衡量个体或主体“道德”自觉的实现、“道德”信念的完成,应以“圣人”人格为最终标准。由此,“圣人”的象征意义就在现实中凸显出来。
根本上,由于“圣人”是具有“道德”性质的象征,那么,对于“圣人”的追求就表现为源于“道德”本体的终极关怀。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所指向的目标或结果看,终极关怀的主要目标就体现在个体或主体对“圣人”的追求之中,即成圣成贤的目标和价值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处于最终归依的地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