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本能,使一切人类利用他人来保障自己的舒适与安全,故要驯服这天然的自私性格,必得要一种和它相等而相反的力量。在部落或氏族相聚而成的简单社会中,集团生活的色彩还很强烈,游牧飘泊的本能,便是上述的那种力量。但疆土愈广,国家愈安全,个人的自私性即愈发展。
在如此悠久的历史中,人类之能建造如此广大如此复杂的社会,只靠了和生存本能同等强烈的两种本能,即性的本能与母性的本能。必须一个社会是由小集团组成的,利他主义方易见诸实现,因为在此,利他主义是在欲愿或母性的机会上流露出来的。“爱的主要优点,在于能把个人宇宙化。”
但在那么容易更换对象的性本能上而,如何能建立一种持久的社会细胞呢?爱,令我们在几天内容受和一个使我们欢喜的男人或女子共同生活,但这共同生活,不将随着它所由产生的愿欲同时消灭么?可是解决方案的新原素便在于此。“婚姻是系着于一种本能的制度。”人类的游牧生活,在固定的夫妇生活之前,已具有神妙的直觉,迫使人类在为了愿欲之故而容易发誓的时候发了誓,而且受此誓言的拘束。我们亦知道在文明之初,所谓婚姻并非我们今日的婚姻,那时有母权中心社会,多妻制及一妻多夫制社会等。但时间的推移,永远使这些原始的形式,倾向于担保其持久性的契约,倾向于保护女子之受别的男人欺凌;保幼、养老,终于形成这参差的社会组织,而这组织的第一个细胞即是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