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保证个人身上诸因素间的内在联系呢?只能是统一的责任。对我从艺术中所体验所理解的东西,我必须以自己的生活承担起责任,使体验理解所得不至于在生活中无所作为。但与责任相联系的还有过失,生活与艺术,不仅应当相互承担责任,还要相互承担过失。诗人必须明白,生活庸俗而平淡,是他的诗之过失;而生活之人则应知道,艺术徒劳无功,过失在于他对生活课题缺乏严格的要求和认真的态度。个人应该全面承担起责任来:个人的一切因素不仅要纳入到他生活的时间系列里,而且要在过失与责任的统一中相互渗透。[3]
生活与艺术要相互承担起责任来,但其主体都是人。总之,作为人的活动,人必须为二者担负责任。不是艺术与生活无关,而是二者都必须在作为主体的人那里得到统一。这里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提出这样一个把生活与艺术、把认识论与伦理学连接起来的论断的巴赫金,在此将其表现为俄国固有哲学思想的继承者和发扬光大者。因为在以注重认识论为特点的西方哲学思想中,价值论和世界观注定难以成为哲学的主体理论。而唯有在俄国哲学中,出现了与西方截然不同的景观,那就是不重认识论而重价值观,不重理性而重视非理性,不重理性分析而重直觉顿悟……等显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