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案发现场搜查的侦查人员发现了一个重要物证,那就是一个深蓝色的手提袋,这个手提袋在开始时的案件现场调查时没有被警方所重视,因为这个爆炸现场四处分散着爆炸所致的物体碎片,而这个蓝色手提袋的碎片并不引人注意。但是,随后警方找到了车上的乘客,所有乘客都纷纷表示这个蓝色的手提袋并不是自己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这个蓝色的手提袋属于死者菲尔本人。
据侦查人员分析,从这个蓝色的手提袋的碎裂程度来看,爆炸物就是用这个蓝色的手提袋所包裹的,再根据现场人员对这个蓝色手提袋的反映情况分析,警方马上前往阿姆斯特丹的汽车站取调监控录像。
事情果然和侦查人员想象的一样,在监控录像上,警方找到了死者菲尔·霍乐迪的监控画面,在监控画面上,警方清晰地看到了菲尔拿着一个蓝色的手提袋,这证明,菲尔是自己拿着爆炸物上车的,并且在车上启用了引爆装置,最终引起了这场爆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