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一段关于一名独居女子遭遇陌生男子从窗外窥视的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 视频中的女子显得惊恐不安,声称自己在夜晚时分发现了这一令人毛骨悚然的行为,并随即采取行动质问该名男子。 此视频一经发布,立刻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同情。 然而,随着事态的发展,事情的真实面貌逐渐浮出水面。 次日,浙江义乌市公安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发布了警情通报。 经过警方的深入查证,这起所谓的“偷窥”事件实际上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摆拍行为。 杨某(女)与其男友包某策划了这场戏码,其中包某扮演了那个所谓“陌生”的窥探者,在杨某租住处四楼的公共阳台上拍摄下了这段引起公众恐慌的视频。 更为严重的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杨某并未承认这是摆拍内容,反而谎称已报警且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进一步加剧了社会舆论的误导。 对于这种通过虚构事实来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义乌市公安局依法对杨某及包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以此作为对其不当行为的惩戒。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真是无语至极!为了博取关注竟然能做出这样低级又恶劣的事情。 这对情侣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还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带来了麻烦。 也有网友认为,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去制造虚假新闻,这样的做法实在太过分了。 他们以为自己是在做网红吗?简直是网络空间里的害群之马!” 那么,杨某与包某因何罪名受到了行政处罚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杨某与包某通过编造故事并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的方式,导致了公众情绪波动和社会资源不必要的调动,因此依据上述条款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