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联省自治的主张提出后,得到了各方的热烈反响,各种以联省自治为目标的学术或政治团体不断涌现,如北京有13省区代表组成的各省区自治联合会,上海有旅沪各省区自治联合会,天津有6省自治运动联合办事处。在各方力量的推波助澜之下,联省自治开始由政治思潮而成为实际的政治运动,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两件事——制定省宪法与民选省长。
在联省自治运动的发源地湖南,自1920年11月谭延去职后,由赵恒惕出任湘军总司令。12月21日,赵恒惕发表通电,重申实行自治的决心,主张由西南而全国,逐次实现省自治,最终达成联省自治。为避免重蹈谭延时期所谓“官绅制宪”与“公民制宪”的纠葛与纷争,赵恒惕决定走“专家制宪”之路,指令省府订定《湖南制定省自治根本法筹备章程》,成立制宪筹备处,由省议会议长彭兆璜任主任。其制宪程序是,由省府聘请专家学者拟订宪草,再由全省各县推出的绅商代表组成审查委员会审定宪草,通过后交付公民投票表决,最后由省长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