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官员既是规则制定者,又是规则执行对象,还是规则监督对象,这项制度推出的阻力之大可想而知。并且很容易联想到这项法律由谁来监督、怎么监督、发现问题后谁来处理等,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如果这些都靠官员来执行,并且又是“官大一级压死人”,那么最终怎么处理都必然会归结到某个人的一句话上,制度就这样流于形式了。
但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一定会推行,无论遇到多么大的阻力,都不可能永远停在那里。这不仅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需要,更是人民的强烈呼声。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2011年度法治蓝皮书》数据,我国有81.4%的公众赞同官员财产公示,其中涵盖各种身份、年龄、学历、就业状况,观点非常一致;有70%的公职人员赞同官员财产公示,其中省部级、司局级干部认同者最多,科级以下干部认同者最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