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的基础上,2016年年底和2017年年初,国家又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与上述修正案一起,构成了新时期我国民办教育“1+3”的基本政策法律体系,突破了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制度瓶颈。
2017年7月,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标志着我国开始通过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民办教育改革向纵深层次推进。
总之,这一系列政策法律的颁布与适时修改,标志着民办教育的政策法律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以《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核心的我国民办教育法律体系得以基本建立,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
第二节 我国民办教育政策法律建设的历史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