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锤出任军方大统领。并组建“军纪处”。
“军纪处”负责整肃军队内部军纪,评定战兵军功和奖惩;明文规定,军官非战时不得直接处死麾下战兵。“军纪处”拥有制定“战利品分配”、“战功评定”、“战兵惩处裁决”的最终解释权。
三、铁锤营统领一职,由“铁板”接任统领,“胡山”出任副统领;尽快提出“铁锤营”的扩编方案。
四、虎啸营统领“郭之”,副统领“焦进”;尽快提出“虎啸营”的组建和扩编方案。
五、苍狼营统领“罗进”,副统领“熊国为”。尽快提出“苍狼营”的组建和扩编方案。
六、“铁锤营”、“虎啸营”、“苍狼营”的千夫长军官任命,报君上批准;百夫长的军官任命由大统领批准;各营统领可自行任命什长和伍长。
七、大统领会同各正、副统领,尽快制定“朝阳城”的安全防务方案;以及大湖区“剿匪”的作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