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这句极富创造性的话,吓得我那天晚上从床上爬起,从后门溜出去。因为“愤怒的被侮辱的公众”从我家前门涌进来,满怀激愤地砸坏了家具和门窗,所有能带走的财物也统统被他们卷走了。可是,我可以把手按在《圣经》上起誓,我从未诽谤过霍夫曼州长的祖父,甚至都没有听说过他,也从未谈起过他。
(顺便提一句,那家报纸刊登了这则新闻后,提到我时,前面总会加一个“拐尸犯吐温”的称号。)
那家报纸接下来的一篇文章吸引了我的注意:
好个候选人——昨晚的独立党民众大会上,马克·吐温先生本打算作一次诋毁竞争对手的演说,但他却未如期而来。他的医生传来一份电报,说他被几匹狂奔的马撞倒在地,腿部两处受伤——痛苦不堪地躺在床上等等类似的胡言乱语。这样拙劣的托词,独立党人也只好竭力掩饰。至于被他们提名为领袖的这个人——这个放荡不羁的家伙未曾出席大会的真正原因,他们都假装不知道。昨天晚上,一个可靠的人看见一个醉鬼摇摇晃晃地进入马克·吐温先生所住的旅馆内。证明那个醉汉不是马克·吐温先生本人,是独立党人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终于抓住他们了!这件事已毋庸质疑!人们的控诉响彻云霄:“那个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