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阶级结构而言,中世纪西欧存在着领主、市民和农民这三个社会等级。在反对封建领主和城市贵族(城市上层)的斗争中,市民阶级逐渐形成。“市民”最初仅指全体城市居民,后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分化,城市中出现了富裕的商人和富有的手工业者与平民的差别。后者指城市下层,包括帮工、学徒、日工、奴仆、破产手工业者和其他下层群众。14—15世纪,“市民”(townspeople)一词已经失去从前的含义,仅指城市中的富裕市民,即资产阶级前身。在民族国家形成和专制王权加强的过程中,市民阶级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市场、市集和贸易区
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城乡差别的出现、地区之间交换的发展,使经常性的商业贸易应运而生。市场(market)和市集(fair)是商人活动的主要场所,通常都要持有国王或当地封建主颁发的许可执照才能开办[7],而且接受市政府的直接管理,包括负责开办、征税和维持治安。
“市场”是规模较小的贸易集市,它是城市与周围农村进行商品交换的媒介。在这里交换的产品,主要是当地的手工业品、农产品、畜产品。市场交换一般采取零售的方式进行,通常每周一次、二次或两周一次,经营活动一般限于当天结束,类似于我国乡村中盛行的“逢集”。这种地方性市场规模较小,大部分交易由小生产者直接进行,不需要专业商人作为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