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灵活运用语言法
谈判语言的灵活性要求在谈判中,要根据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用不同的语言,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不把话说死。使用的字句有伸缩性和灵活性,留有余地不能死扣原则,一旦出现失误,将引火烧身,自找麻烦,被对方抓住,难以摆脱。
但说定和说死并不是绝对不能说,如果有足够的把握,根据各方面的信息判断说斩钉截铁的话能够促成谈判成功时,则应适时说出。例如看到对方对货物十分满意已下定决心准备买下了,只是就价格方面存在分歧,就可在给予一定让步的时候,把话说死,如:你要想买,我再降低10元,不买就算了。这样,既让步了,使对方感到没有白讲价同时又封住了继续讨价还价之口,往往有利于成交。语言的灵活性就在于和所处的时间条件相协调。
3.转移谈判焦点法
当对方抓住己方语言的失误,或利用其有力的事实证据发动强有力的进攻,造成己方处于十分不利的困境时,用转移法,则可以化解对方的凌厉攻势,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