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着朝厨房去了,我看到地上有一个钱包,捡起来以后看到了里层的全家福。那是蒋初原的,十岁出头的他长得乖巧可爱,偎在姑姑的怀里,眼神涩涩的。
“你的钱包掉了。”
“是啊。”他摸了摸口袋说,“还好有你。”
他的笑很真诚,也许是因为近在眼前,轻易就能掠夺人心。
那天的小食味道很正,老板确实是货真价实的蜀地人。他坐在收银台后跟我们聊天,感慨他已经背井离乡近二十年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全中国都在看着深圳,这座城市又大又新,可以包容所有人的梦想。
“在这边成了家,回不去了。”他说。
那天的最后,蒋初原把车开到了北大门山脚下。那夜月亮很大,明亮澄澈,倒是夜空不干净,鱼鳞状的云朵簇着,显得头顶白一块蓝一块的,像受了伤似的。
我们各怀心事。蒋初原明明是想说些什么的,浓烈的情绪达到了顶点,沉默就显得格外的不平淡。
“喜欢一个人要喜欢到几分,才会愿意抛下一切,只想跟他永远在一起?”我实在疑惑。
蒋初原认为我在感叹刚刚的老板,也不意外,认真地回答我?:“喜欢不是可以量化的,又怎么会有比例的分别呢?我若喜欢上一个人,那她对我来说就是百分百的爱人。”
他的目光坦诚又真挚,让我陷入了无法言说的沦陷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