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辣的身材只是表象。
聪明的头脑和自信的性格,才是丽贝卡的内里。
没有人会讨厌这样的女孩子,贺臻搂着女友出了商场,两人说说笑笑上了出租车。
……
闻樱捧着一堆东西跑下来,心头像揣了只兔子。
兔子在她心里蹦迪,蹦得她心跳加快,脸颊潮红。
直到跑下来楼,再也看不见贺臻两人了,闻樱才慢慢回过味来:不对呀,她为什么要跑?
又不是她做了什么对不起贺臻的事。
反而是她看见了贺臻和初恋女友在一起。
最重要是,她和贺臻在2005年根本还不认识呢,他们就是两个陌生人!
道理么,闻樱都懂。
情感上的近乡情怯,在那一瞬间操控了闻樱的双脚,让她下意识转身就跑。
现在稍微冷静下,闻樱想起刚才的事就非常尴尬了。
上辈子她和贺臻认识时,她已经是正式律师了,不说是业界大牛吧,那也至少是干练的都市丽人。
现在呢?
现在贺臻对她的第一印象肯定是很莫名其妙。
老天爷啊,希望她跑的够快,贺臻没看清楚她长啥样子,这样的开局真是太糟糕了——倒不是说闻樱会在贺臻有女朋友时做出横刀夺爱这样没道德的事,哪怕只将贺臻看作前男友,碰见前男友带着现任女友逛商场,一般人都希望自己能淡定体面。
啊,尴尬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