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此,我当时再也忍不住了,向对岸扔了一块石头,却因动作幅度太大,而正好击中了一位正站在对岸的美女的手臂,美女大叫“疼死我了”。我顿时冷汗如注,无论我如何解释,美女依然是满脸的不高兴。我的手臂比一般人长一倍也未可知。
随笔与小说不同,作者的话语比较“直白”,写作时一个不留神,甚至会无端地伤及邻人。虽然绝对不是在写该人的事。说得夸张一点,我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在向上帝汇报“人类历史的真相”,与私人恩怨无关。可是,这样说,又会招人耻笑,他们并不相信我说的话。
我想自己原本就不是会讲好话、讨人喜欢的人,所谓“理性小子”。在做出什么言论及行为之时,首先以“理”字当头。即使是一晚上喝酒,也要编造出什么理由来喝。昨天,我去阿佐谷喝酒也存在这样的原委。
应《东京报》之约,我正在撰写一篇随笔,虽然有想写的话,却怎么也无从下笔。如果不是随笔而是小说,则可以发挥无边的想象力进行润饰,从一个月前开始打腹稿的短篇小说,在反复思量中写起来是一件多么畅快的事啊!借小说可以将现在的这种郁闷之吐露一二,至此之前将其好好珍藏。即便将其中的一部分作为随笔而发表,语言不可详尽,遭人误解、挑毛病,甚至引发争吵等,真真无趣。我还是慎重一些为妙。在这一篇随笔中,故作糊涂,必须以“今天天气晴朗,我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红梅早已盛开,天地有情,又一个春天来到了”这样的格调傻傻地开头为好。我自认非常不中用,不擅长掩饰自己的情感。若有高兴之事,会情不自禁地眉开眼笑,而一旦失败了,则顿时满脸愁容。装傻的事情对我来说是最难的,于是,这样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