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没有任何一种投资是毫无风险的,信托投资也不例外。因此我们在选择信托产品进行投资理财的时候,至少要注意下面三点:首先,一定要对受托人或受托方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其管理能力、危机处理能力、风险规避能力,以及最重要的历史业绩等;其次是要深入了解信托投资的担保方,因为我们和受托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往往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如果担保方能够保障这一资金基础,那么三方都可以将自己的利益加上保险;最后,由于信托产品的回款和兑现周期相对缓慢,所以我们对信托产品本身也要进行充分了解,然后结合自己的实际生活和工作情况做出投资选择。
具体参考内容如下:
(1)门槛较高。如果说信托理财产品包括基金的话,那么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投资单位的不同,比如基金理财最低投资只需1000元人民币,但是信托投资则至少需要100万元人民币。
(2)所有权和收益权独立存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托人可以像真正的财富主人那样对信托财产行使所有权,但是这个权力是有期限的,即信托协议的终止期。届时,只要受益人情况符合信托协议的内容规定,便可以向受托人收回本金和收益。
(3)信托财产的个体性。信托财产一旦开始运作,便受到法律保护而单独存在。其间,不管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财产发生何种变化,都不会涉及正在运作的这笔信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