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格物致知,学也,知也。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行也。”又说:“致知在格物者,从来圣贤之道,行先以知,而知在于学。”
他认为,教育所要培养的应该是明德亲民、经邦济世的人才,而欲达此目的,必须“仕与学合”、“学用合一”,他说:“教士之道,不外六德六行六艺。自颜先生倡明此学,而今学者多知之,卓哉见也。.尊德行以此,道问学以此,隐居以此,行义以此。所学即其所用,所用即其所学,此府修事和之世,所以治且隆也。”
李塨还很详细地提出了他所理想的学制和选士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八岁入乡学,乡师教之孝弟、幼仪、认字,习九九数。读《孝经》《论语》《大学》《孟子》,及《易》《诗》《书》《春秋》《周礼》等,并习小乐小舞。十五岁,入县学,教之存六德、行六行,讲究经世济民之道,读《资治通鉴》及古文。习礼乐、骑射、六书、九数,作策论。聪颖者可涉猎九经、廿一史。二十岁,教成者进之郡学,教之三学,察试德行学艺。再经藩学、成均,察试后即谓之太学生。然后,分科以为士,共分礼仪、乐律、天文、农政、兵法、刑罚、艺能方域、理财、兼科等九科。乡、县、郡要定期考核这些士子并向政府进行推荐,以供选用。特别是小学,李塨在《小学稽业》一书中详细陈述儿童自八岁至十四岁时,应该学习的礼、书、数、乐四类课程的具体内容。